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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潮|他温和地走进小说

潮新闻客户端 裴雯

晚潮|他温和地走进小说-图1

詹姆斯·伍德评论伍尔夫时写道:“她温和地走进小说,好像很怕强大的理解会压垮它。”这句话用来评论他自己的小说《不信之书》也很贴切。

詹姆斯·伍德是“这个时代最出色的文学批评家”,在他写出第一部长篇小说《不信之书》时,相信很多作家、读者、文学界人士都在关注一个事情,也是我拿到这本书时的心情,即“伍德如此会评,那他会不会写?”所幸,《不信之书》很好看,没有想象中一个文学批评家可能会出现的“眼高手低”,而且这本小说意料之外的亲人。

詹姆斯·伍德小说内容——“人性”“生活”“情感”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陷入生活困境的青年男子托马斯·邦汀,他是博士,却写不出论文也不能毕业;论文处于停滞状态却陷入一本在写但永远写不完的私人作品;婚姻濒临破裂;经济深陷债务危机;酗酒;与原生家庭的宗教冲突;父亲去世。托马斯是个身陷学术、生活、信仰三种困境的英国青年知识分子。

这个剧情放在纽约的话,听起来就是个伍迪·艾伦式的故事。但伍德的故事很轻松,他没有艾伦式的絮絮叨叨,也没有知识炫富,他甚至可称得上把这个泥淖的故事呈现出一种“轻盈”的质感,文风诙谐,且对人性的拿捏分寸感极好。

例如,书中托马斯的妻子简是个钢琴家,出身上流社会家庭。伍德是这样刻画这家人的:

“在这个阶级之外大获成功的陌生人也时常像自己人那样被私下谈及,仿佛他们已然跻身更大的贵族圈子之中。在我们一次探望中,简放起一张唱片,是丹尼尔·巴伦博伊姆演奏贝多芬。朱莉娅·谢里丹(简的母亲)走了进来,拿起唱片套,含糊不清的说,‘哦,是的,亲爱的,巴伦博依姆,我们在报纸上看过他的名字。他弹的好极了,不是吗?’这种看待世界的方式——仿佛一切都属于他们——对我来说耳目一新,不知道这种主人翁意识究竟能延伸到什么程度。”

看到这段时,简直捧腹。自矜的上流人士,非得成功者才能进入他们的日常谈论中,且谈及该成功者时仿佛这是他们的自己人,有种“哦,这是我的熟人朋友,这个成绩还不错,但没有外界说的那么夸张”的意思。这种谈及,一定要显得日常、随意、轻描淡写、不甚在意。伍德的“主人翁意识”几个字,简直刻薄诙谐到家了。

伍德这种对人性的拿捏精准、轻巧,将深藏的东西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拎出来,呈现出一种“轻盈”,有灵气,而且温和。看到有句评论说,“詹姆斯·伍德讨论小说的书值得特别推荐。他有一种审美主义者的坦诚,却又不像纳博科夫和哈罗德·布鲁姆那样咄咄逼人。”伍德的小说也是温和的,但并没有因为温和就失之于“轻”。

晚潮|他温和地走进小说-图2

书中内容有“人性”,也有有分量感的“生活”和“情感”。

托马斯在面对父母时是种极为复杂的情感,一层是宗教(精神层面)上的对映,父亲是生活在乡村的、坚定的、信仰上帝的牧师,托马斯是生活在伦敦的、无信仰的英国知识分子,他能做到一种对宗教上的来自于时代的知识优越感,例:

“当我们穿过大教堂前宽阔的草坪时,我想到很久以前修建这座大教堂的教室和泥瓦匠,他们完全无法预见一个许多或大部分的参观者都不相信上帝的时代……在这里,我们这些20世纪末的不信上帝的人仍然对它的恢弘气势感到敬畏,在整个欧洲,这些伟大的宗教建筑存在的时间比上帝还久,像那些业已消失的国家的旗帜一样飘扬在空中。”

但是托马斯这种面对宗教的优越感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无处投射,起码面对代表宗教信仰的父亲时,无法投射。父亲是面临精神危机时,才由大学教师转为牧师,父亲不是出于蒙昧而信仰上帝,而正是在丰厚的知识储备和成熟的世界观基础上信仰了上帝,且父亲至今还能“无情且迅速”的吸收新的知识。而托马斯无论从“道”的层面,还是“术”的层面都无法与父亲抗衡,遑论优越感。

此外,个人感觉托马斯父子“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对映,有深一层的宗教信仰与世俗生活的势力范围冲突,也有所谓城市优越感和乡村固守传统的互相看不惯,更有父与子之间的以往难以言说的累积矛盾,最终从宗教信仰的层面释放出来。

托马斯与父母的第二层对映是生活层面的,生活层面他也失败了。托马斯的婚姻走进了困境,他开始酗酒,但父母的爱情和婚姻之美好,放大了托马斯婚姻的失败。

他的父母相伴一生,有很多事情是日复一日的在重复,但他们每一天都在享受同样的乐趣,且乐此不彼。“他们的婚姻没有因为重复而消亡,恰恰相反,似乎只有通过重复,他们才确切了解每件事情的重要程度。”而托马斯婚姻中的乐趣只出现在最初的一两年。

托马斯在对父亲发泄情绪时,这么说,“我已经告诉你了,简和我一直在吵架。听着,你和妈妈是永远不会理解这种情况的。对你来说,审视我们的婚姻就像不小心打开了别人家的电费账单,心想,‘天呐,这家人可真费电。我真庆幸自己不用开这么大一张支票。’但我们就是那个要付这个吓人的账单的人。”这段话里有种微妙的恼羞成怒和委屈,“父母在婚姻中如此幸福和幸运,但这种幸运我没遇到。”

托马斯自然是爱父母的,但同时“青出于蓝但没有胜于蓝”使他的爱变得挫折而复杂。

托马斯在原生家庭和婚姻中,都呈现出溃败的局面。他在面对妻子简时,既无养家的经济实力,也没慰藉妻子的情绪价值,不事劳动且惯性撒谎。但读书时,我个人感觉,其实这些不是最重要的,他们婚姻中最主要的矛盾是,简的个性、行事作风映衬出托马斯最根本的缺陷。她无意识的、无形中否定了托马斯,但托马斯自己察觉到了——

“我觉得简在钢琴上无休止的重复弹奏是对我的一种惩罚,因为我缺乏付出行动的能力,无法重复重复再重复,无法‘持之以恒’。”

无法坚持去做任何事,是托马斯如今所有困境的最根本原因。婚姻范围内的简成了他的对标者,使他内观“哦,原来我是这样的不堪。”所以,这场婚姻不管是从简的角度,还是托马斯的角度,都难以为继。

因此托马斯写下了沉甸甸的一段话,这段话也是全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最终,我认定了大多数人都不快乐,我很快乐,我是快乐的,但在茫茫宇宙中,我小小的个人的快乐是微不足道的。不,每个灵魂深处都是一钵泪水,水位在一生中不断上升。对某些人来说,它不会溢出,所以你几乎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其他人则被悲伤淹没。但你也不能说谁是真的快乐,如果有,这种感觉也转瞬即逝,光芒会渐渐暗淡。不快乐的感觉则更强烈,更清晰,也更持久。”

詹姆斯·伍德小说中的技巧

詹姆斯·伍德有个说法:“在生活中一如在文学中,我们的航行要靠细节的星辰指引。我们用细节去聚焦,去固定一个印象,去回忆。我们搁浅在细节上。”还是那句话,他的小说做到了,细节处理得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以书中托马斯和简在不同阶段的相处方式为例:

一则是他俩初相识,托马斯立刻对简动心。在简去换掉演出礼服、托马斯在演出大厅等她时,伍德是这样写的,“她离开去换衣服,我唯一能听到的就是从远处传来伦敦的车流声,一个清洁工的拖把砰然倒在空荡荡的大厅地板上。”这个细节处理的很有质感,一方面车流、清洁工、拖布,这些词语全是真实的日常生活,但感情猝不及防的降临了。平平常常的一天,清洁工打扫着卫生,他们人生初相见,“当初只道是寻常”。再琢磨“拖把砰然倒在空荡荡的大厅地板上”这句,画面感、于寂静处砰然作响的撞击感、宿命感全在里面了。

二则是简和托马斯热恋但还没住在一起时,“她似乎觉得我那个邋里邋遢的房间很有意思——当时我和一位整洁的印度科学家共享这套公寓,他会用铅笔在他的每颗鸡蛋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的首字母,以防被我偷取。”看得捧腹,此处好似一句闲笔,其实三个人的人设都立住了。印度人的人设立住了,托马斯被人这样提防,自然也不是什么五好青年,人设也立住了。然后这样邋遢又小节随便的人,简在热恋时还觉得他可爱有趣,简的那种俯视视角的大女性人设也立体了。

伍德厉害,厉害在细节考究、精准的同时全书呈现出一种随意、松弛的气质。除了细节,还有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展开这一点,以往第一人称是为了使读者有代入感,使读者更能对主人公产生感情,但本书中托马斯偏偏是个有各种缺点的人,撒谎、不事生产、自私、难以自律、不负责任等等,这些缺点使读者能在情感上与托马斯做一定的切割,平衡了小说文学性需要的疏离感和从主角视角出发的亲密感之间的关系。

总之,伍德的文本有种他没有使用技巧、近乎白描的感觉,当然这是错觉。故事情节、结构不是传统小说的完成度,这种情况下还使读者有种真真切切陪伴托马斯走过几年的感觉,伍德功夫了得。

詹姆斯·伍德小说中的美感

“从高高的窗户望出去……再远一点,还可以隐约瞥见议会大厦和护卫它的泰晤士河,沿着熙熙攘攘的河岸不舍昼夜流淌着。到了黄昏时分,我在窗前掂起一杯酒,等待简下班回家,深感养尊处优,我喜欢看着街灯用琥珀色点亮整个城市。”

“我坐在桌子旁,感觉到手指下被经年累月的油腻打了蜡的木头桌面,看着硬纸板做的啤酒垫被玻璃杯上湿漉漉的水汽浸软,慢慢放弃了自己的完整性——就像酒吧里的其他人一样。”

以上两段,一段是托马斯养尊处优时的“以物喜”,一段是托马斯落魄时的“以己悲”,但不管是对主人公何等境遇下的塑造,整体的气氛都是流淌着的。伍德有一支活的笔。

以书中托马斯一句话结束这篇读书感受,“夜里,我坐在堆满书的床上,仿佛坐在一片漂满失事船舶碎片的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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